一、29年前200元“巨款”买保险,如今只能退回本金?
“29年前200元买的养老保险,现在只能退本金?”四川宜宾的粟培老人近日遭遇了这样的尴尬。1996年,他和妻子办理结婚证时被要求缴纳200元购买一份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”,职业人员承诺60岁后可领取“工资”。然而,今年60岁的粟培去社保局查询时,却发现这份保险根本不存在,民政局仅同意退还200元本金。
29年前的200元相当于普通家庭多少月的生活费,如今却只能原封不动退回,连利息都没有。粟培无法接受:“当年说的养老金去哪儿了?”
二、结婚证与保险捆绑销售,当年操作是否合规?
粟培回忆,当年不买保险就无法办理结婚证,镇上许多新婚夫妇都被迫缴费。缴费收据和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》上盖有民政局公章,明确标注“60岁后凭手册领取待遇”。但如今,当地社保局以“无存档记录”为由否认保险有效性,民政局则称“当时没有养老体系”。
参考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《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》,这类保险本应专款专用,但早期基层执行混乱。有退休民政干部透露,部分地区的保险后来被清退或合并,但像粟培这样“既未合并也未通知”的案例实属罕见。
三、200元本金退还,老人的损失谁来承担?
面对“退200元”的解决方案,粟培愤懑又无奈。29年间,物价上涨数十倍,200元的购买力从“巨资”缩水为“零花钱”。更让他寒心的是,当年政府公信力背书的承诺,如今成了一纸空文。
类似情况并非个例。宜宾市叙州区2014年曾集中退还“老农保”本息,但粟培所在的长宁县显然未及时跟进。有律师指出,若当年存在强制搭售,相关部门应承担违约责任,而非简单退款了事。
四、专家建议:追溯政策衔接,维护参保人权益
保险行业人士分析,早期农村养老保险因制度不完善、管理松散,导致部分保单“消失”。但老人手持正规凭证,政府应主动核查历史档案,给出合领会释。若确实无法兑付,至少应参照物价或利息补偿,而非仅退本金。
目前,粟培仍在争取合理答复。此事也提醒公众:保留好保险凭证,及时关注政策变动。对于早期投保人,各地不妨设立专项通道,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难题。
小编归纳一下
29年等待换回200元,暴露的是早期保险制度的漏洞与基层执行的粗放。时代在进步,但老百姓的信赖不该被“过期作废”。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难题,别让老人寒了心。
(全文完)